山海之省的“三变”之路——聚焦浙江地质灾害防治模式的演进
供稿: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3-08-14

1998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出台,标志着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式纳入行政管理轨道。从那时起,浙江开始探索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模式,从“灾害管理”到“灾害﹢隐患管理”,再到现今的“风险管理”,其演进历程是科学认识致灾规律,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有效减轻灾害风险的过程,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珍重。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对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抓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提升基层地灾防治能力,全力做好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防范工作。把一系列要求落地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防“患”于未然,浙江经验或许能带来一些启示。

山与海,是浙江最主要的地理特征。海陆山水,塑造了秀丽的风光,但也常常出现令人惊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浙江省平均每年受到三四个台风侵袭。每年的台汛期,是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频发时段,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比如,2004年“云娜”台风,因地质灾害造成42人死亡;2009年“莫拉克”台风,因地质灾害造成15人死亡;2016年“鲇鱼”台风,因地质灾害造成34人死亡。

早在1998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就被列为浙江省交通事故、火灾、水灾之后的第四大灾害。20多年来,依山傍海的浙江如何有效防御突发性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省上下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史料中浙江地灾记录并不多见,如今为何频繁发生?

浙江陆域面积10.55万平方千米,其中70%以上为山地丘陵,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类型多样,是我国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省份之一。

其实,从古代到近代,浙江历史上记载的地质灾害事件甚少。据《浙江通志·自然灾异志》记述,浙江首例地质灾害为山崩,发生于东汉永元元年。自此至民国时期,见有各种地质灾异记录141例,但早期记录稀疏,北宋以前仅见4例,元代2例,明代增至37例,清代最多达84例,民国时期5例。

《浙江通志·自然灾异志》分析,随着人口的迁移和繁衍生息,作用于地质表面的人为因素不断增加,尤其山区持续大规模垦殖浪潮的影响,成为明清时期的地灾渐次增多、灾异记录渐形密集的主要原因。

赵建康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35年,现任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1985年4月的一天,他第一次见到突发性地质灾害,现场情景至今历历在目。“当时,淳安县威坪镇虹桥头村叶家丝厂发生滑坡,滑坡方量约4万立方米,厂房倒塌,一片狼藉,造成8人死亡。”

赵建康介绍,浙江省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其中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的特点,其主要由暴雨或持续性降水诱发,大多发生在梅汛期、台汛期。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进一步增长,人类工程活动增多,浙江省突发性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其中80%以上的滑坡、泥石流、崩塌与不规范的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统计资料显示,1996年~2000年间,滑坡、泥石流、崩塌造成了21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十亿元以上。2001年~2019年,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5859起,造成287人死亡、15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9.26亿元。

“一变”1998年~2002年,开启“灾害管理”模式,及时应对发生后的地灾

频繁发生且带来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为人们敲响了警钟。1998年,浙江出台《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并形成“灾害管理”模式。

“《办法》的实施,促进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曾任原浙江省地质矿产厅、原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现任浙江省矿业联合会会长的王洲平介绍,浙江一些大型建设项目如杭金衢高速公路、104国道线改造等,建设前均经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力量对全省地质灾害现状开展调查,编制相关规划,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003年前,浙江金(华)温(州)铁路曾发生多起因山体滑坡而导致的列车脱轨、人员伤亡重大事故。在完成全线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浙江先后投入了1亿多元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治理,消除了一大批隐患,保障金温铁路安全运行。

永嘉县瓯北镇屿唐山滑坡最早发生于1988年,直接威胁瓯北镇510户、237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被列为全省地质灾害治理重点工程。2003年,该工程基本竣工,消除了滑坡隐患,使数千居民得以安居乐业。同时,王洲平表示,囿于时代的局限性,《办法》主要针对发生后的地质灾害,没有完全体现主动预防、事前预防的理念,也没有涉及群测群防、避让搬迁等内容。

“二变”2003年~2018年,进入“灾害﹢隐患管理”模式,通过主动预防、综合施策防治地灾隐患

2003年11月,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颁布,浙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始进入“灾害﹢隐患管理”阶段。各地通过加强隐患调查、强化预报预警、开展群测群防、实施避让搬迁、进行工程治理等综合防灾手段防范地质灾害。

两山夹一水,众壑闹飞流,这是浙江山区的地貌特征。泥石流是全省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之一,常造成重大危害。据资料统计,2004年~2007年,全省因地质灾害死亡129人,其中因泥石流造成的死亡人数达100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7.5%。

为防范泥石流灾害,2005年浙江开展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全省调查面积共5.96万平方千米,基本查明泥石流隐患沟谷1621条,威胁人员38248人,编制防灾避险图1621张,提交防灾预警方案747份,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

2003年汛期,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首次发布发生地质灾害概率预报预警。以手机短信方式将相关信息发送给全省6000多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提醒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测。通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和群测群防的有机结合,2006年~2019年,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94起,避免3029人可能的因灾伤亡。

滑坡是浙江省面广量多、活动性强、破坏性大的地质灾害类型。2015年11月、2016年9月,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里东村、丽水市遂昌县北界镇苏村发生特大型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治地质灾害,必须防患于未然。2017年,浙江启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2017年~2019年)。受到地质灾害重创的丽水市,转变防御思路,从被动发现到主动排查,从被动预防到主动预防,从被动排险到主动治理,从“慢查慢搬慢治”转向“即查即搬即治”。丽水以“砸锅卖铁”的决心,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除险安居”三年行动。

“以往不完全清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家底’,直到发生灾情或险情,基层报告了,才知道哪里出事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矿处处长朱岩华介绍,实施“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期间,摸清了全市69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新情况,为防灾提供了科学依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孙乐玲介绍,通过开展“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从2016年的5220处减少至2019年底的727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从最高的18万多人减少至2019年底的2万余人,地质灾害风险得到有效降低。

“灾害﹢隐患管理”阶段,浙江出台了《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完善了地质灾害法规制度体系,开展了基层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防治成效进一步凸显。

孙乐玲介绍,全省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人数,从“十五”期间的102人、“十一五”期间的90人、“十二五”期间的64人,下降到“十三五”期间的48人,死亡(失踪)人数较前3个5年分别下降了53%、47%、25%。

“三变”2019年以来进入“风险管理”模式,“点”“面”结合,降低灾害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

确切地说,是一场台风,又一次改变了浙江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模式。

2019年8月,浙江“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进入冲刺阶段。经过两年多时间,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降至700余处。没想到,当年8月10日,台风“利奇马”正面袭击浙江。期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789起,其中灾情308起、险情481起,造成3人死亡。这789起灾情、险情,绝大多数不是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肖常贵介绍,多年来,浙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更加精细,先后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等专业性调查,基本查明了地质灾害现状,监测预警更加精准。目前,全省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预警预报准确率达到60%以上;全省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1451个,基本形成了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

“但受工作精度、技术方法和手段、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以及对地质灾害发生机理和成灾规律认识不足等原因,还有很多隐患风险不能被及时、及早识别,特别是高位远程滑坡、坡面泥石流等,导致地质灾害防不胜防。”肖常贵如是说。

比如,台风“利奇马”期间,临海市东塍镇桐坑村王加山自然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3人死亡。灾后调查结果显示,该点不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滑坡体距离坡脚村庄较远,且无明显的滑坡灾害征兆。

“台风走了,但风险未‘走’。地质灾害隐患点大幅下降,意味着明处的‘敌人’少了,但随着人类工程活动加剧、极端天气增多,山体的每一个坡面、每一条山沟都可能隐藏着‘敌情’。”肖常贵表示。

台风“利奇马”带来的严重危害,再次让浙江痛定思痛,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防治短板和薄弱环节。随后,由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省级部门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浙江省山区地质灾害防范防治专题调研报告》。该《报告》建议要强化地质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2019年9月之后,全省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进入省政府议事日程。

2020年8月,酝酿已久的《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出台。该《方案》要求,建立“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构建分区分类分级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体系,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精准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所谓风险管理,就是在基本消除地质灾害‘点’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面’,通过科学有效管控,降低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肖常贵表示。

同年,自然资源部在浙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试点,杭州市临安区成为全省试点,由此开启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隐患静态管理”向“动态风险管控”转变的新探索。

临安地质灾害易发区2883平方千米,占全区总面积的92%。聚焦“风险在哪里”,临安开展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为有人居住的15410处坡面“体检”,划分地质灾害高、中、低风险区共5076个,划定风险防范区3441处;聚焦“灾害什么时候发生”,建立多层次监测体系,全区已建雨量监测站445个、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点30个、专业监测点21个,配备高空“鹰眼”视频监测等设备78台,依据实时降雨数据,运用研发的预警模型,基于数字平台实施精准化逐点小时预警;聚焦“风险隐患如何管控”,采取多部门协同,合力解决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日常怎么控、战时怎么管、部门怎么协同”这一难题。

“实战运用,成效初显。2020年,临安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246起,其中178起位于划定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内,占比72.4%;121起实现有效预警,占比49.2%。”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20年以来,浙江推进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试点工作,实施了“168”双控系统工程,并取得阶段性成果。“1”指迭代一个“地灾智治”平台,以风险管理的核心需求、多跨场景、重大改革“三张清单”为抓手,创新风险管理方式方法;“6”指建立形成风险识别“一张图”、风险管控“一手册”、风险提示“一张单”等六大工作标准体系,规范地质灾害风险管理;“8”指建设分级分类管理、动态评估调整、码上防灾智控、部门协同、农民建房监管等八大管控机制,完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制度。

管理模式不断迭代,唯一不变的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初心。

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正在加快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防范能力、治理能力、管理能力等6大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单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向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转变、从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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